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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(临时)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根据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 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 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(2022 年修订)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-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和《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章程》”)的相关规定,我们本着审慎、负责的态度,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(临时)会议召开前对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》进行了事前审议,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: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,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,诚信状况良好,能够独立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,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。因此,我们同意将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》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。 公司独立董事:王辉 施东辉 郑兴军 王海桐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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